双鸭山商标注册实施之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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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商标注册实施之前的准备工作

作者:双鸭山鑫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5 08:05:12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渐觉醒,许多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会产生注册商标主张。然而,商标查询在双鸭山商标注册实施之前就成为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是什么?接下来,商标注册代理将对此进行解释。

所谓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代理人查询商标注册注册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明他们准备的商标申请注册是否与他人拥有的商标注册或注册相同或相似的程序。

一般来说,提前进行商标注册查询的好处主要体现在:

(1)识别企业的障碍商标注册,提高成功的概率商标注册。这是因为,如果企业预先查询它想要的商标注册,就可以发现商标注册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好准备注册。为了使商标注册符合申请的要求,商标的。

(2)帮助企业了解商标可以安全使用。目前,注册商标需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来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风险,从而保证注册商标的实施更加安全有序。

(3)帮助企业了解商标注册申请的进度。事实上,仍然有可能及时掌握商标注册最新进展商标查询,以便申请人们能够很好地了解商标注册商标的使用。也就是说,尽管商标查询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仍然不能忽视商标注册查询的重要性。

大家别以为在注册商标之后就没什么事了,下面这篇文章就是想获得商标使用权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注册商标成功之后要注意的问题。

1、企业商标注册了不用,也能卖钱

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留一些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及照片之类的)。

《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成功之后,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使用商标,别自行更改太多

使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

提示:像把原本的商标繁体字改成简体字,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3、公司改名,要提前做商标变更

商标归属权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比如有的公司注销了,那商标可就转不走了。

4、商标的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拥有者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此,掌柜提示: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督促商标拥有者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使用商标许可的一层保护。

5、发现商标类似,尽早提出异议

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申请商标注册人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那你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否则,他申请成功了,你的就难通过了。

注意: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

6、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还必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7、第35类,注册就对了,绝不忽悠

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

因为35类商标综合性比较强,像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销售、网络服务等等都在35类里,所以即使不使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就不好办了。

8、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希望企业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八大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到你,企业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还是应该持续关注商标局的动向,也要对市场上近似的商标以及不同类别的雷同商标做好防范!

所谓“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所谓“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伪造申请书件签章的行为;伪造、涂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包括使用虚假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涂改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重要登记事项等行为;伪造其他证明文件的行为。此外,注册申请人在驳回复审、商标异议以及复审阶段进行上述行为以取得商标注册,也应当被视为“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但是如果当事人在诸如商标转让或者许可等与商标注册无关的程序中采用欺骗手段,不适用该条款。

适用“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条款,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为相对禁注理由时,应适用5年争议期限和申请人的规定。《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以相对禁注理由提起撤销商标请求的,应当由商标注册人和利害关系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第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为相对禁注理由时,应不超出相同或类似。

1、独立品牌名称

独立品牌名称,即企业决定每个子品牌或旗下产品品牌使用不同的名称作为代表。采用独立的品牌名称,为每种产品寻求不同的品牌定位,有利于增加销售额和对抗品牌竞争对手,还可以分散品牌风险,使企业的整体声誉不至于因某种产品表现不佳而受到影响。

2、对所有使用共同的家族或母品牌名称

对所有产品使用不同的家族名称或母品牌名称,即企业所有产品共用一个品牌名称。对于那些享有高声誉的著名企业,全部产品采用统一品牌名称策略可以充分利用品牌效应。使企业所有产品畅销。同时企业宣传推广新产品的营销费用也相对降低,有利于新产品进入品牌市场。

3、各大类产品使用不同的家族品牌名称(背书品牌名称)

企业使用这种品牌名称策略,是为了区分不同品牌或不同产品。在一个品牌或产品大类下的再使用共同的家族品牌,以便在不同大类产品领域中树立各自的品牌形象,这种也称为背书品牌名称。

4、独立品牌名称与企业名称并用(子母品牌混合名称)

釆用这种品牌名称策略的企业其不同类别的产品分别采取不同的品牌名称,且在品牌名称之前都冠以企业的名称。企业多把这种名称策略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在新产品的品牌名称上加上企业的名称,可以使新产品享受企业的声誉,而采用不同的品牌名称,又可以使不同的新产品显示出差异化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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